很多人不知道!雲端發票用1招中獎「獎金增加」 最高可省4萬元
統一發票每兩個月開獎一次,是許多民眾期待的小確幸。然而,根據現行規定,若中獎金額超過250元,須按中獎金額的千分之4課徵印花稅。對此,台中稅務局近日公開「1招」,讓中獎民眾可以免繳這筆稅款,若幸運中得1千萬元,更可省下4萬元。
稅務局說明,根據印花稅法規定,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,如統一發票、公益彩券等,若中獎金額達250元以上,中獎人需在領獎收據上按中獎金額的千分之4貼繳印花稅。例如,中獎1,000元需貼用4元的印花稅票。然而,若中獎人選擇以支票方式領取獎金,並在領據上註明票據名稱及號碼,則無須貼用印花稅票。
此外,稅務局進一步指出,若民眾在消費時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,並至財政部「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」完成中獎獎金自動匯款設定,不僅系統會自動對獎並將獎金直接匯入指定帳戶,還可享受免繳納印花稅的優惠。舉例來說,若陳先生統一發票中獎1,000萬元,以紙本發票兌領獎金需繳納4萬元印花稅;但若已事先設定自動匯款,則可免繳這筆稅款,省下4萬元。
稅務局呼籲,民眾可多加利用「載具」儲存無實體電子發票,並完成獎金匯款帳戶設定。如此一來,發票中獎時獎金將自動匯入指定帳戶,不僅省時便利,還能節省印花稅。這項措施不僅提升了民眾的便利性,也鼓勵更多人使用電子發票,進一步推動環保與數位化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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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網路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