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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燈剩2秒!她跑步過馬路遭開單引爭議 警曝真正原因

新北市一名女子日前因為在行人綠燈剩下2秒倒數時急著穿越馬路,遭到巡邏警察攔下並開罰,引發了社會的熱烈討論。事後,女子的親友將行車記錄影片分享至網絡上,質疑「小綠人剩2秒能不能跑」,並引發網友間的兩派論戰。

 

 

根據影片顯示,當時該路段的車道燈號是紅燈,並且車輛並未起步。女子見到行人綠燈即將結束,便加速穿越馬路。然而,當她即將走到對面時,卻被巡邏警察攔下,並被指控為「只有妳一個人在跑」,隨後遭開罰。這一事件在網絡上迅速引發關注,一些網友認為警方執法過於嚴苛,並質疑是否應該在綠燈剩餘時間內給予行人更多的靈活性;也有不少人支持警方,認為行人應遵守交通規則,不應該在即將熄燈的情況下冒險穿越。

此次事件中,網友的意見分為兩派。一方面,有網友認為警方的執法過於苛刻,批評警察可能是出於「業績壓力」才執行這樣的處罰,並質疑是否應該以行人「跑步過馬路」的情況來進行處罰。他們認為,行人應該擁有更多的靈活性,尤其是在車輛未起步的情況下,應該放行行人繼續過馬路。另一方面,也有網友支持警方執法,認為行人應該遵守交通號誌,這與汽機車在黃燈時不能繼續行駛的原則相同。這些網友指出,行人應該考量到交通規則的公正性,尤其是在綠燈即將熄滅時,應該避免冒險過馬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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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》第207條第2項規定,當行人綠燈開始閃爍時,表示行人綠燈即將結束,這時的燈號是警告行人剩餘的過馬路時間不多。若行人尚未進入道路,則應禁止過馬路;而已經進入道路的行人則應儘快通過,或者在交通島處暫停,等待燈號重新變為綠燈。這一規定顯示,行人在進行過馬路時應留意剩餘的綠燈時間,避免在燈號閃爍時穿越馬路。

來源:網路資料